湖北女投毒犯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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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6:02 重庆晚报 | ||||||||
新华社电 造成33人中毒,其中10人死亡的震惊全国的湖北利川投毒案案犯陈小梅,昨日被执行枪决。 法院审理查明,陈小梅,文盲,住利川市元堡乡花坪村一组。2003年10月21日清早,其长子朱发彬率众人为其父亲、陈小梅的丈夫朱大田举行葬礼。陈小梅独自在家,想起平时与长子及儿媳的积怨,便于当日上午12时许,将放于墙孔中的“毒鼠强”投进厨房簸箕里的
经过公开审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29日作出判决,认定陈小梅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0月23日终审裁定陈小梅投放危险物质罪成立。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