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油耗有了强制性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6:26 齐鲁晚报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8日联合发布了我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这是我国第一个控制汽车油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乘用车指九座以下的家庭用轿车。28日发布的标准根据汽车自身重量对汽车消耗的燃油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如一辆自身重量为1吨的轿车,在测试状态下行驶100公里消耗的燃料不许超过8.9升,到2008年则要降到8.1升以下。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石保权表示:从明年7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车型达不到标准的车辆将不允许生产、不允许销售。对于现在已经生产使用的车型,到2008年也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国家标准委主任李忠海表示:现在标准只是针对乘用车,以后轻型车、工程车等都要制定相关的油耗标准。这个标准的实施对我国节约石油资源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