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两人故意?过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6:33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 唐小羊)当22岁的的哥张志国被带上法庭时,他母亲的哭声撕心裂肺;而被撞死少女的父亲则紧握拳头。 一时的冲动,毁了3个家庭。 一时冲动撞死两少女
今年4月9日零时许,沈阳市铁西区肇工街与十马路的交叉路口,因为打车费的问题,一群十六七岁的学生将出租车司机张志国殴打,并砸坏了车窗,随后离开。 张志国冲动之下开车撞向这群少年,结果15岁的刘丹和16岁的黄丽丽被撞死。 “儿呀,你千不该万不该……” 昨日在庭审前,的哥张志国的母亲早早来到了沈阳中院。在走廊上,当看到其他案件的被告人走过时,张母放声大哭:“我的儿呀,你在哪啊!你千不该万不该……”随后昏厥了过去。 与张志国的母亲相比,死者刘丹和黄丽丽的父亲则显得十分平静。 “谁能还我女儿呢?”黄的父亲默默地说。 的哥翻供:不是故意撞人 在庭审中,张志国翻供称自己不是故意要撞人,而是一心要追上打人的青年。他推翻了自己曾在公安机关交代的“我当时很气愤,想开车撞他们!”的口供。 而他的代理律师称,张志国的行为不属于故意杀人,而是过失伤人致死。 对此,公诉人举出了大量证人证言,证明张志国在撞人之前有故意杀人的想法。 两名死者的父亲提出了总计高达76万元的赔偿金。 面对赔偿,张志国表示同意调解。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文中死者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