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政协原副主席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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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6: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南宁10月28日电】(王勉陈立勇)28日,广西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追究该市政协原副主席刘德新刑事责任。 现年50岁的刘德新,京族,出生于广西东兴市(由防城港市代管),捕前系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还曾担任东兴市市委书记。2004年4月27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批准将其逮捕。
起诉书称,被告人刘德新在担任东兴市建市领导小组组长和东兴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59万多元和美元3000元。 作者:王勉陈立勇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