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将享受“两免一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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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6: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齐中熙)我国将分年度对贫困学生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到2007年以前使所有家庭经济贫困的中小学生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这是记者从28日由财政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此外,两部门还要求,各地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特困大学生的生活补助,高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收费的10%足额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并与财政资金相结合,共同建立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作者:记者齐中熙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