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耗超标车将被逐步淘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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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7:15 重庆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昨日22:00电一项旨在控制汽车油耗、节约石油能源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28日正式出台,并将于明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标准是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京联合发布的,是我国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首次对3.5吨以下的轻型载客车辆按整车整备质量进行分段,并确定各重量段内汽车要达到的“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标准。如果某种车型油耗不达标,今后将有可能不准生产、销售、进口。 这项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施:对于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在生产车型比新开发车型分别推迟一年实施。 国家标准委主任李忠海表示,第一阶段的限值基本相当于当前国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平均水平,符合和不符合限值的车型各约占50%,而不符合限值的车型中相当一部分是各厂家准备在近期内换型或淘汰的车型;第二阶段的限值是在第一阶段限值基础上加严约10%,这样,到2009年乘用车的油耗量能比目前水平降低15%左右。 “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推出,有利于抑制能源需求增长过快的势头,”李忠海透露,下一步我国还将对轻型商用车、混合动力轻型车(3.5吨以下)、混合动力客车(3.5吨以上)等制定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