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特大投毒案元凶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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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7:47 汉网 | ||||||||
曾一度震惊全国的利川元堡特大投毒案(2003年10月22日~24日本报连续报道)尘埃落定。昨日,61岁的投毒犯陈小梅在利川被执行死刑。 2003年10月21日下午,利川市元堡乡花坪村1组村民朱发彬为其父朱大田举行葬礼后,在其家用餐的30多名乡亲均出现中毒症状,包括朱发彬之子朱余平在内的10人相继死亡。
经查,当地公安机关于当年10月24日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刑事拘留了陈小梅。 此后,因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因清缴不力,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利川市副市长、市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益超,利川市元堡乡乡长胡臣永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元堡乡副乡长秦新文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今年3月6日,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将陈小梅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29日,恩施州中院判决认定陈小梅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小梅随后向省高院上诉。10月23日,省高院终审裁定陈小梅投放危险物质罪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吕宗恕通讯员正平俊杰)(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