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蓝图3年绘成 山东启动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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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8:43 胶东在线 | ||||||||
大众日报济南10月28日讯(记者 周学泽 通讯员 王德荣 报道) 为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全面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今年内全省展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市、县达到70%,力争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修编和审批工作。 留足城市发展空间。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科学安排城镇体系和城市空间布局,综合
科学确定城市远景规模和空间布局。市县要考虑土地供给能力和集约用地的潜力,科学确定到2020年的城市规模和空间布局。强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规划期到2010年,与“十一五”规划紧密衔接,将计划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事先落实到规划中。要划定道路“红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水体“蓝线”。存在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城市,还要划定地震活动层等不良地质条件“黑线”,在城市建设中予以合理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与城镇规划建成区保持合理距离,建设城乡间的生态安全屏障。 坚决拆除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建设。各类规划和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定点,必须先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规划区内的各类园区、村镇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各市县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规划的非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但不得随意调整强制性内容。建设项目凡涉及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后退红线的,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合同签订后,一律不得增加容积率。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占压红线、侵占绿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建设,必须坚决予以拆除。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