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将扶贫款据为己有 高瑞玲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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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09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书品记者周远)10月21日,备受关注的省国税局审计处原处长高瑞玲涉嫌受贿案、无极县司法局原局长李记芳涉嫌介绍贿赂案,在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1年下半年,被告人高瑞玲通过省财政厅有关工作人员审批发放省扶贫资金的职务行为,由被告人李记芳从中联系,将扶贫款10万元发放给不具备享受扶贫资金资格的无极县七汲镇蔡庄村。2004年4月至6月间,高瑞玲又授意李记芳按事先约定向该村索要部分扶贫款
桥东区检察院认为,高瑞玲已构成受贿罪;李记芳已构成介绍贿赂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