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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完善阳光工资改革 公务员“隐性收入”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2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9日电 上海正在完善公务员“阳光工资”改革,探索建立长效激励的公务员年金制和福利制。

  上海青年报消息称,上海市人事局局长丁薛祥说,上海“阳光工资”改革将“限高”,标准还是比较合理的。

  据了解,上海“阳光工资”改革已于去年在市级机关推行,今年开始在区县一级推行。“阳光工资”制度就是对机关工资外收入进行统一管理,改革目的在于“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收入的不透明,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

  上海市人事局有关人士透露说,此次上海阳光工资改革的原则是“限高、补低、保中”,这次阳光工资改革在“限高”方面做得还是比较好的。”

  “阳光工资”改革选择在公务员最敏感的地方开刀,将撼动长久以来的部门、级别和地区间公务员收入落差和工资外收入的隐性地带。

  据悉,上海还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评价体系,针对公务员队伍,上海将完善以群众评议为基础、行政首长评鉴为主导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立公务员考核公正委员会,推出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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