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亏损后诈骗父子敛财1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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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32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何俊健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何俊健】本市某有色金属制品厂负责人薛某及其儿子薛某某,在做进口废电线生意亏损300万元人民币后,为隐瞒实际情况,继续笼络客户,他们居然用客户的预付款购买了三辆高级轿车,以显示“实力”。但实力毕竟不是虚构出来的,为堵上“窟窿”,薛某父子施展骗术,从种某、郑某二被害人处骗得货款人民币130万元。案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货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合同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