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是否有权申请追加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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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32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 林女士致电《说法热线》询问:“我的三个哥哥为了一点遗产闹得不可开交,现在三哥把大哥、二哥都告了,法院也通知我作为第三人出庭。大哥、二哥都很不乐意,认为我应该是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并且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追加我为被告,请问他们有这样的权利吗?”
金诺律师事务所李金满律师解答:民诉法规定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类。有独立请求权系对案件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及法定主张权利。本案中若排除自愿放弃、指定遗嘱、时效过期等因素,林女士应对诉争遗产有独立请求权,林女士完全可以自己主张成为本案的当事人。“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了当事人追加诉讼主体的权利,但前提是必要共同诉讼案件,本案中原被告主张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林女士自己也不能主张成为被告。 新报记者王京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