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广“医学伦理查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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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55 北京青年报 | ||||||||
不当着患者的面讨论病情,不直呼病人床号,“知情同意书”和患者充分沟通,通俗地向患者解释医学术语,上海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委、市医学伦理学会前天召开伦理查房现场交流会,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医学伦理查房”的做法。 不在病房讨论病情
“医学伦理查房”的设想最早由伦理学专家樊民胜教授提出,曙光医院率先探索。所谓“医学伦理查房”,就是由医学伦理专家、法律界人士、社会人士和医务人员,一起对医疗行为进行审查。 记者获悉,“医学伦理查房”主要涉及“平等待患”、文明用语等八大内容,其中“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最为重要。前者要求医生在抢救、手术、输血等治疗前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涉及人体实验 临床研究的知情同意、入院须知宣教等;后者要求医生询问病史、体检时回避不相关人员、不在患者面前分析病例、不在院外讨论病情、不涉及患者姓名等个人信息。 “医生不在病房讨论病情”是“伦理查房”的一大特色。记者了解到,医生查房结束、问过病史后,病 情讨论一律在医生办公室进行。但凡有必须与病人沟通内容,另择时间,在医生办公室单独谈话;倘若患者病重无法起身,医生则与患者家属单独约谈。 保护隐私有细致要求 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目前全市有12家医院已经成立了伦理委员会,部分已经开始“伦理查 房”的实践。卫生部门表示,眼下很多医院没有条件成立专门的伦理委员会,但是希望通过这个现场交流会,各个医院的代表能把“伦理查房”的理念带回医院。 上海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委要求,所有医疗服务单位要在落实注射室遮隔措施的基础上,确保候诊 病人不入诊室,确保涉及病人隐私的检查报告单送达病人或家属,确保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的检查治疗项目有遮隔措施。“门急诊服务须知”坚持上墙,推出病人服务手册,尊重病人的知情权,推广医疗服务文明规范用语100句,用文明关怀式语言接待病人。 上海《青年报》供稿 文/顾盈华 作者:顾盈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