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昨日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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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55 北京青年报 | ||||||||
利川元堡特大投毒案尘埃落定 曾一度震惊全国的湖北利川元堡特大投毒案目前已尘埃落定。10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该案重大嫌犯陈小梅投放危险物质罪成立。10月28日,陈小梅在利川被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枪决。
2003年10月21日下午,利川市元堡乡花坪村1组村民朱发彬为其父朱大田举行葬礼后,在其家用餐的30多名乡亲均在短时间出现中毒症状,包括其子朱余平在内的10人随后死亡。此事发生后,引起了全国各地的广泛关注,当地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当年10月24日宣布这是一起人为的恶性投毒杀人案,并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刑事拘留了有作案嫌疑的朱发彬61岁的母亲陈小梅。此后,因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毒鼠强的清查收缴不得力,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时的利川市副市长、市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益超,利川市元堡乡乡长胡臣永,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当时的元堡乡副乡长秦新文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今年3月6日,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将陈小梅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州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20日和3月31日两次在利川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陈小梅均不承认自己曾经投毒。其辩护人也认为此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4月29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恩州中法刑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认定陈小梅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由于不服一审判决,陈小梅随后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利川公开开庭二审了此案。 作者:王世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