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欠电费被供电所断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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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0:00 北京青年报 | ||||||||
27日上午10时,辽宁省新民市区全面停水。十多万居民无水可用。 新民市自来水总公司解释说,由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即自来水厂)拖欠沈阳供电公司新民供电营业所(以下简称新民供电所)的电费,水厂生产用电被断,因此无法供水。 影响:停水多方受影响
记者当日走访了新民市实验中学。一位同学说:“我们这里很多都是住校生,平常大家都不存水。如果一旦停水,刷牙、洗脸都是问题,更别提喝水了。” 新民市内的一些饭店也受到影响,老板们都表示,因为停水做不了饭。 当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新民市自来水总公司内发现,公司所有的水龙头也是滴水没有。而在新民供电所内,水龙头也都没有水。 调查:“罗圈债”导致大停水? 记者来到新民市自来水总公司。行政部一位闫姓工作人员说,汇津水务有限公司拖欠电费与新民自来水公司无关。是一种企业行为。 在他出示的一份停电通知上写着:“汇津水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04年10月拖欠电费已达117.7433万元,损害了正常的供电秩序,构成了违约用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9条,和其他规定,要求在10月26日之前交清欠缴电费,否则将于2004年10月27日10时起对你单位停止供电……”日期是10月25日。 但在一份自来水总公司准备给用户的公示上却写着:“因自来水公司无力支付汇津水务有限公司(水厂)水费,造成水厂拖欠电费,电业局决定对水厂停电。” 当记者来到汇津水务有限公司准备求证欠费原因时,门卫告诉记者,经理不在,所有的事情等经理回来再说。 供电所:用这种方式表明欠费后果 对于停掉水厂的电,新民供电所营业主任杨树春说:“新民供电所月收缴电费四五百万元,但各种拖欠是实际收缴的2.5倍。新民汇津水务有限公司是其中拖欠电费最多的企业,如果还不按时交费供电企业将无法生存。” “汇津公司现在共欠电费一百多万。汇津水站作为新民市唯一的自来水站,供给城镇内3万多户、十多万居民生活用水,以前只是下达停电通知单,并没有真停。”杨树春说,“但这次下定决心,在10月18日、26日两次下达停电通知书无效后,经上级供电部门允许并与市政府沟通后,用这种方式表明欠费后果,将抽水动力泵电断掉。” 杨树春表示,他们只想将电费有效回收,非常有诚意地等候汇津公司和新民市政府的表态,“汇津公司写一个还款计划,由主管副市长或市财政部门牵头都可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供电。” 27日下午4点30分许,记者发现已经来水,记者马上与杨树春取得了联系,“今天已停水6个小时。考虑目前是用水高峰期,新民供电所决定暂时供电到明天,明天上午我们将主动与新民市政府和汇津公司协商后再做决定。” 供稿《华商晨报》 作者:朱明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