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理地方性法规 政府职能越位错位仍存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6: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9日电贵州省共清理地方性法规213件,政府规章323件,其他政策措施688963件。通过清理,废止地方性法规11件,废止政府规章47件,废止其他政策措施4543件 贵州都市报报道,据该省政府法制办调查,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到位,违法行政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行使行政权力时,职能越位、缺位、错位,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而该政府管的事却没有管住、管好;个别地方和部门权力与利益挂钩,乱收费、乱罚款屡禁不止;有的行政机关办事手续繁琐,效率低下;有的领导为了追求“政绩”,超越权限,违反程序,乱上建设项目,搞所谓的“形象工程”,实际上多是重复建设、包袱工程等等。 有的地方和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权限不清,权力扩张,职权懈怠,程序混乱。具体表现在:行政权力向下扩张,服务变干预,监督变参与,指导变领导,领导变包办等。 有的行政程序无法可依,不同机关操作各异,相对人无所适从,客观上形成了程序混乱等。(贾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