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无效”诉开庭 原被告攻防“幽灵票”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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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7:04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台湾“高等法院”昨日再度开庭审理“选举无效诉讼”案,被告“中选会”律师团称,原告国亲主张的“幽灵票”部分,只有两个投开票所开票数比领票数多,而其他票所“大选”和“公投”的总领票数和总发票数相符,或几近相同。对此,国亲律师团则强调,即使只差一票都会让人怀疑选举的公正性,全台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九个投开票所,名册若明显误用就是违反规定,因为每个投开票所差一、两票,都足以影响选举结果。
据台媒报道,“选举无效”诉讼,原告国亲方面,是根据今年五月间,另一件大选“当选无效”诉讼,嘱托全台各“地院”进行史上第一次司法验票,以及调取选举人名册影印本供阅览后,发现有不少投开票所,出现选举人领票数,小于开票数的异常情况,认为这些多出来的“幽灵票”可能涉及违法舞弊。 为调查“幽灵票”,合议庭根据“中选会”律师团的申请,特别就领票数和开票数相差十票以上的六十六个投开票所,分别调取“公投”和“大选”选举人名册进行调查,经过一周的时间,双方律师团各自整理相关资料后,昨日开庭时,分别陈述意见。 “中选会”律师团强调,六十六个投开票所,经调查后,除了北市中山区三一九、苗栗头份一六九两个投开票所,领票和开票数差异原因不明外,其它六十四个投开票所差异原因为: 一、原告抄错勘验笔录票数; 二、“地院”勘验笔录统计表抄录错误和勘验笔录本文不符; 三、验票清点选举人名册领票数出错,“高院”会同双方重新勘验后更正; 四、选举结束部分空白余票误装“已领未投票袋”; 五、选举人名册封存错置,致“地院”未对“大选”选举人名册领票数进行清点或仅部分清点; 六、选举过程中,“大选”和“公投”名册错置,经清点“大选”和“公投”选举人名册的总领票数,和两项选举总发票数相符,或几近相同。 国亲律师团则指出,他们一贯的主张,就是“大选”不容出现丝毫差错,只要有一票之差,都会让人怀疑选举的公正性,不能以“几近相同”就证明没有幽灵票,所谓选务机关办理选务违法,指的是客观违法,不论故意或过失都算,“中选会”抗辩名册勘验后数字大致相符,但选举是全台性大选,这次选举双方差距小,全台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九个投开票所,名册若明显误用就是违反规定,因为每个投开票所差一、两票,都足以影响选举结果。 十一月二日、三日,合议庭将就“大选”和“公投”票袋错置原因连续开庭,分别传唤北、高部分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进行调查。(潇凝)来源:中国台湾网【编辑:朱鸿瑜】相关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