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核定强制戒毒收费标准 生理脱瘾期每人3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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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01:11 东方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匡春林 实习生王洪)湖南省物价局昨日透露,从11月1日起,作为公益性服务价格的强制戒毒收费将执行新标准。 省物价局负责人指出,从11月份起,全省公安系统强制戒毒收费将正式按照新标准实施,除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外,相关单位不得再以其他名目收取费用。
物价部门此次核定全省进入公安系统所属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人员的戒毒费标准为:生理脱瘾期每人3200元;康复期每人1800元。其中,戒毒费用含治疗、护理、戒毒药品、检验、水电、被褥、洗漱用具、伙食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