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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副局长称将制订民航高原飞行准入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04:5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为确保高原飞行安全,民航总局将限制不具有高原飞行经验的航空公司执飞高原航线,同时,将尽快制订高原飞行准入条件——昨(29)日,国家民航总局副局长王昌顺在成都召开的高原机场运行管理和保障研讨会上表示。

  我国的高原机场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拉萨、邦达、迪庆和九黄机场)。受天气、地理条件影响,高原机场对飞机性能、飞行人员综合素质以及机场飞行程序设计要求远高于其
他机场。目前进行高原飞行的航空公司仅国航西南公司、川航、南航、东航和海航5家。

  王昌顺表示,民航总局将根据研讨会的发言材料,出台高原飞行的准入标准。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高原机场建设项目,绝不批复。据悉,11月将在成都召开有关高原飞行准入的审查会。 四川日报记者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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