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销售指导价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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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07:0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张小川 通讯员 史佳)受不断升温的房地产价格影响,经济适用房售价上调的消息得到证实。昨天出台的《200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标准》明确,今年内我市投入市场的经济适用房将按照土地级别的不同而分别确定价格,对于经济适用房比较集中的五类地区,指导价格上限已经达到每平方米2100元。 据了解,去年我市竣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售价一般在1500至1800元之间。但
据介绍,经济适用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定价原则,因此,此次出台的指导价标准只起参照作用,具体的楼盘如何定价,开发商还要报物价局最后审定。 按照有关规定,经适房销售价格须由市物价局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因此,对不具备条件在开工前确定公布价格的,建设者须在住房销售前核算住房成本并提出书面定价申请,报送市物价局确定。否则,建设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不予核发销售(预售)许可证。据悉,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经适房价格允许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3%,下浮幅度不限。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