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毒打性虐待 弱女杀夫被轻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08:1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北京讯经受了丈夫近十年的欺凌与折磨,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妇女王雪英最终选择了杀死丈夫来结束那段非人的生活。10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雪英杀死前夫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王雪英有期徒刑11年。 1993年10月,22岁的王雪英认识了与自己同岁的丈夫刘某。新婚生活是幸福和甜蜜的。然而好景不常,这份幸福伴随着大女儿的出世渐渐地少了,第二次怀孕后,呱呱坠地的仍
2003年9月,当法院的离婚判决终于下来那天,王雪英以为自己的苦难到了头。谁知,她回到娘家仅几天,前夫便追到了娘家,并用刀威逼着她回到了原来的家。2004年6月14日,前夫喝完酒,又一次狂暴地打了王雪英。她瘦小的身子,又一块块地变青、变紫、破碎、流血。17日下午,王雪英决定用自己的手来结束前夫对自己犯下的罪孽,她从西厢房找出一把铁锤,对着呼呼大睡的前夫的后脑狠狠砸下去。 法官告诉记者: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第一考虑到被害人在案件的起因上具有重大过错,被害人的行为成为了王雪英犯罪的诱因;第二考虑到王雪英在作案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此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