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肥差部门”公务员工资将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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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08:1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上海讯 上海将实行“限高、保中、补低”原则,即对“阳光工资”设置一个最高限额,比较富裕的部门岗位工资再高,也不得超过此数。 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收入的不透明,津贴、补贴等众多“隐性”收入,都成为这场改革指向的对象。对一些收入本来就居于中间水准的部门,则继续使他们保持现有水准。对一些收入偏低的部门则采取补贴的方法,使他们的收入水准相应得到提高。从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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