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维护公正应是改革月票制度惟一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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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11:27 新京报 | ||||||||
作者:毛飞 北京公交月票的存废与否已经成为新近引起公众热烈讨论的焦点话题。在此之前,广州、南京、长沙等城市业已告别月票,北京市的公交部门也已经表示,取消月票只是时间问题。
综观其他城市取消月票的过程,首倡者多是公交部门;公交公司的理由是:月票的存在致使他们的经营成本与日俱增,让他们无力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公交服务。 早在去年,李素丽等14位人大代表就在给北京市人大的提案中指出,北京公交月票的价格与成本之比为3:8,价格与价值严重偏离,让公交公司不堪重负。 公交公司经营成本过大能够成为取消月票的理由,但绝对不是惟一的理由。导致经营成本过大的因素有很多,发展战略、业务开发、日常管理诸多环节上的错漏失误都可能使公交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月票未必就是罪魁祸首;降低经营成本的策略也有很多,减员增效、流程再造、更新技术都是可选之策,取消月票并非不二法门。公交公司的某些经营成本乃是因其经营不善所致,这些成本公众没有必要为之埋单。 在我们看来,名正言顺对现行月票制度改革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社会公正。 公共交通属于公共服务的一种,作为国有企业的公交公司追求的首要价值是社会公正,即保证所有社会公众均能够享受公共交通服务;月票制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福利分配制度,其追求的核心价值也是社会公正,即保证部分处于弱势的公众———也就是罗尔斯所说的“最不利者”———能够得到补偿与改善。公共交通服务的公共性与社会福利制度的公共性决定了月票制度存在的原意就是保护弱势人群以实现社会公正。 事实表明,现存的月票制度未必就是社会公正的维护者。月票制度建筑在户籍制度、单位制度这些计划经济体制的残存制度基础之上,是典型的“封闭性福利分配制度”。这种封闭性福利分配制度拒绝将一切需要获得援助的公众纳入视野,而是依据户籍、单位等不相关因素分配有限的福利资源,并且这种分配的过程并不透明;最后,相当一部分不该享受此项福利的高收入群体占有了稀缺的福利资源,而那些理应享受福利的弱势人群却可能被排除在外。显而易见,封闭性的福利分配制度非但不是实现分配正义的良方,还是侵蚀社会公正的破坏力量。 我们城市中的公交月票制度无一不带有“封闭性福利分配制度”的浓烈色彩;这种制度虽然让部分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得以改善,但却让另一部分人挤占了本应属于他人的福利资源,这显然有失公正。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公正,让应该享受福利的人都各得其所,我们赞成改革现行的公交月票制度。在我们看来,改革者的当务之急有二:其一,全面信息沟通,以获得公众支持。公交公司必须适当公开其经营、财务状况,用充分、真实的论据证明月票制度的确是造成公交成本过大的要素,而并非公交公司发展缓慢的替罪羊。 其二,构建开放性的福利分配制度。改革月票制度并不等于一定要让月票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最为关键的应该是改变此项福利分配制度的“封闭性”。改革不能减少弱势群体既得的福利,而是要让我们这个城市里最需要“月票福利”的人们都如愿以偿。简言之,未来月票制度的替代品无论是优惠卡制度还是政府交通直补制度,都应该打破一切不相关的壁垒、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分配福利,又能够保证整个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