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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同地方打工 “电话法庭”调解千里离婚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12:53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0月30日电(刘喜梅、张建国)夫妻双方各在不同的地方打工,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却因距离遥远和无法请假难以到场,这样的离婚官司该如何处理?陕西省镇坪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刘艳春想出了一招:电话调解离婚案,这样不仅避免了被告的往返奔波,也节约了时间,加快了办案进程,使得原本至少需要半年才能处理的案件在一个多月里便审结。

  今年5月,刘艳春所在的立案庭接到镇坪县上竹乡陈某的申请,陈某要求和远在内蒙古某钢铁厂打工的丈夫于某离婚。陈某和于某1995年9月在镇坪县上竹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婚后两人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并于2001年初分别到河北省打工,分居两县。2001年11月,两人就离婚问题达成了协议,但还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于某便到了内蒙古某钢铁厂打工。此后,陈某失去了丈夫的消息,虽然多次到丈夫在镇坪县的家中询问,但丈夫的家人还是不愿透露消息。无奈之下,陈某只好起诉到法庭。

  立案后,法庭多次前往于某家中,最终得到了于某的联系方法,但于某此时已经反悔,不愿意离婚。刘艳春说,法庭调查了解到,陈某和于某结婚数月便开始频繁吵架,此后更是分居两地打工,已有两年多未过夫妻生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履行完有关程序之后,法庭可以对于某进行缺席审判。

  但是按照法律程序,法庭要发布公告通知于某到场就得需要60天。如果于某不到场,法庭缺席审判后还要发公告送达判决书,期限也是60天,再加上答辩期和上诉期,前前后后算下来至少需要半年时间。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也为了尽快审结案件,法庭多次进行了电话调解,最后于某同意离婚。但于某反映自己所在的工厂路途遥远,请假也很困难,无法到现场。法庭传真了一份委托书给于某,让他委托家中的老父亲代为出面签字,然后在正式调解书下达后寄给于某,他再补充签字。于某同意了。

  7月底,于某将签了字的调解书寄回法庭,协议离婚生效。原本半年时间才能审结的案件,镇坪县法院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同时节约了法庭和原、被告三方的时间和开销。(完)(责任编辑:于卫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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