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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首家民营殡仪馆“胎死腹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0: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选址确定后,徐小增开始忙着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证、土地公证等相关手续,这些手续让他忙了一年,等办完手续时,已经是1999年6月24日。

  这一年,徐小增过得异常繁忙,但是和民政局的一些领导也发生了一些冲突。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发现民政局的某些领导对这个项目越来越凉了。”徐小增说他已经有些在意了。

  一位曾经参与过筹建潮河殡仪馆项目的殡改办工作人员私下告诉记者:“我们当时也很无奈,我本人也想殡仪馆能早点建起来,但有一天,一个领导特地交代‘这个项目暂时停下来’。”

  徐小增很快也得知了这一消息,他特别纳闷:“怎么会这样呢?”

  他意识到应该马上改变这种局面,他也开始主动地去约一些领导,刚开始一些领导也愿意出来一起吃饭。

  “那段时间我的时间安排得特别紧,白天忙着办各种手续,和村民谈征地,晚上请一些领导吃饭。”徐小增回忆说。

  徐小增清楚地记得,1998年12月份的一天,请完一个领导吃饭洗澡后,时间已经很晚了,他就睡在了自己车上,那天晚上,车窗外,鹅毛般的大雪飘个不停,他一夜之间被冻醒了三次,每次冻醒后他就把车上的暖气打开,但过不了一会儿,车内就又寒气袭人了,就这样折腾到了清晨,他抓了把车上的积雪在脸上擦了擦,就又接着跑事情了。

  在那段时间,徐小增曾经连续40个晚上住在车上,他怕不安全,就经常把车停在一家医院的院子里。

  但是徐小增的努力并没有使事情出现转机。

  有一天,他去找一个领导办事,走进办公室,发现该领导的双腿都跷在办公桌上,看见徐小增过来,他也没有反应,徐上前递烟,该领导却一伸手把烟打到办公室门口,并告诉徐:“你别跑了,咱们的协议作废了。”徐小增弯下腰拾起了被打落在地上的香烟,含着泪水,摔门而出。

  “我走之前,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表,是上午十一点十分,这个时间,这个场面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徐小增回忆这件事情时眼圈通红。

  “我的一些朋友也劝我去送点礼,缓和缓和气氛,我也郑重地考虑过,但还是迈不过这个槛。”徐小增无奈地说,“我感觉就像一个盲人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只能听见嘈杂和哨声,却看不见方向,找不到路。”

  “徐总是一个倔脾气的人,不太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尤其是同政府官员打交道,就更不行了。这件事情发生后大家都劝他,把项目暂时停下来,把一些关系都疏通,再开始也不迟。但他就是不听。”一个朋友因此判断“小增是个不识时务的人”。

  600多亩的土地征下来了,平整、规划、设立办公地点,招聘员工、培训,虽然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不顺畅的环节,但徐小增一步步往前走着。因为他相信有和殡改办签订的协议在,自己做的就是合情合法的。到2002年,徐小增投入殡仪馆项目的资金已经高达800余万元了。

  但是,2002年5月,郑州市民政局给殡改办下达了一份停止筹建潮河殡仪馆的书面通知,同年7月3日,殡改办给徐小增下达了一份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徐小增迅速回函表示不同意终止原订协议,殡改办随即声明:徐小增现在的行为已和殡改办没有任何关联,而且已经触犯了国家殡葬管理的有关条例。

  “接到终止协议的通知,我感觉血都涌到了头上,想想,几年时间耗费了多少精力,还有已经投进去的800多万元,怎么能说终止就终止呢?这不是要人命吗?”徐小增说。

  现任殡改办主任杨虎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解释了“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主要原因。

  在接受采访时,杨虎说,依据殡葬管理有关法规,设立殡仪馆,必须由县市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而该项目始终未经政府批准。

  杨虎还解释,1998年年初殡改办与徐小增签订的是在管城区圃田乡潮河村筹建殡仪馆的协议,但徐小增却单方面擅自更改规划跑到邙山区古荥镇邙山头上,以潮河殡仪馆筹建处的名义进行筹建活动。

  但是记者经过了解,发现在1998年3月13日,郑州市民政局就曾作出批复,同意了当时殡改办提交的《关于筹建郑州市潮河殡仪馆的请示》,并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征地等手续。在当时的协议书中,也曾约定:殡改办负责审批、立项以及政府协调。同时约定,双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

  对擅自更改规划地址的指责,徐小增表示不能理解:“市政府办公厅曾先后下文,表示政府同意改变规划选址,2001年6月19日还专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选址方案在论证会上也获得了通过,这怎么能说是擅自更改规划呢?”

  “殡改办的‘擅自更改规划选址’的说法不客观,因为当时确定选址时,我们规划局曾经向市政府提出请示并获得了批复。”郑州市规划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10月27日下午,记者致电殡改办主任杨虎,再次求证殡改办单方面终止协议的原因,杨虎反问:“我们单方面终止协议是符合《合同法》要求的,徐小增不满的话,为什么不去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呢?”

  “不通过法院或仲裁是因为成本太高,而且效果会不会好也是问题,民告官?难呀!”徐小增说。

  目前徐小增正积极奔走于政府各部门之间,请求政府施加影响,让殡改办履行当初的合作协议。

  “目前已经有了点起色,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都做过批示,希望能早一天解决。”徐小增告诉记者。

  徐小增的境遇已经引起了很多专家的注意,因为郑州市的殡葬业改革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

  河南省社科院的一位专家说:“郑州市殡葬业目前火化能力太低,完全不能够满足尸体全部火化的要求。同时,殡葬费用太高。殡仪馆里的收费项目多,而且价格很高。”

  而在今年郑州市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王锋在提案中写道:“目前殡仪馆的服务收费价格中存在着畸高的问题,成本仅几十、几百元的骨灰盒竟卖上千元。那些重复使用的纸花圈使用一次收费高达百元。销售这些商品的利润则高达几倍甚至几十倍。产生殡葬暴利的根源就在于它是垄断经营,没有竞争行为,要价多少完全由它说了算,这样肯定造成宰人没商量的局面。”

  政协委员祝敏在提案中写道:“郑州这样有几百万人口的城市,仅有一家殡仪馆,独家垄断造成‘宰人’现象,群众也是有苦难言。”

  其实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郑州,一方面,民政部门一家在吃独食,而另一方面,全国1500多个县市还没有殡仪馆,如果按照国家规划,在2010年达到每50万人中有一个殡葬单位的要求,至少还需要投入几百亿资金,这些全依赖政府投资是不现实的。因此有专家呼吁,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殡葬行业,让“国”字号与“民”字号同台竞争。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也曾就民营企业能否进入殡葬业专门做了一份法律认证书。在这份法律认证书上,应松年的结论是:殡葬管理条例,没有限制或禁止民营经济实体兴建殡葬设施,而是规定只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即可。依据私法人“可以从事法律所不禁止的行为”的原则,民营经济实体兴建殡葬设施,没有法律障碍。依据“公民可以从事法律所不禁止的行为”的原则,民营资本进入殡葬行业是合法的。

  据有关部门最新统计,目前我国1750多家公墓一半以上有民间资本进入,1500多家殡仪馆有108家是民营的,民营化已经成为我国殡葬体制改革的大趋势。

  然而,郑州首家民营殡仪馆却有可能在此时“胎死腹中”。

  徐小增告诉记者:“我会找一个周末,把两个孩子叫到一起去要上几碗热乎乎的羊肉汤喝,我给他们讲‘咱们很快就会好起来的’,同时也是给自己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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