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数百份假驾照:一路“绿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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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1: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阜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四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为他人非法办理假驾驶证一案(本报曾作报道),由阜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阜南县法院近日一审宣判。 2003年6月至12月间,韩某(另案处理)采取私刻印章、打印假“学习驾驶证”内容、模仿考务人员签字的方法,完成了428份申领驾驶执照人员的考试和其他手续。2003年12月25日,韩找到车管所工作人员李A,索要办理驾驶证的台账,以便对档案进行编号。李A私
当日加班时,韩以加班费的名义分别给徐某和李C各5000元,单独给李B30000元。案发后,三人均将钱退出。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对本职工作马虎,不履行应尽职责,徇私舞弊,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应受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其在本案中犯罪行为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真诚的悔罪表现,可作为量刑情节酌情予以考虑,故以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李A、李B免予刑事处罚,同时以李A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徐某、李C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雨辰 万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