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说” 钱是她拿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1:57 新文化报 | ||||||||
一女子把钱忘在储蓄所的柜台上,民警靠监控录像为其找回失款 本报白山讯(记者 程泽赵云峰)10月30日,白山市民李女士经历了一场钱款失而复得的悲喜经历。令她伤心的是,在储蓄所内的电视监控下,一女子竟然拿走了装有1610元和若干存折的信封;而令她感动的是,民警经过4个半小时的艰难寻找,终于将钱款如数交到她的手中。监控之下拿走钱款
30日9时许,李女士到红旗街上的一家储蓄所询问一笔汇款,办理完业务,她将一个信封忘在柜台上,里面装有1610元现金和一些存折、照片。9时30分许,李女士回到单位才发现信封没了,她急忙返回到储蓄所,但是此时信封已经被人拿走了。 10时30分许,李女士来到红旗公安分局报案,值班的张瑞兴副局长立即带领4名民警来到该储蓄所。录像反映是谁所为 民警通过监控录像,还原了李女士信封被别人拿走的经过:9时10分许,在李女士离开储蓄所后,先后进来两名女士,一位是花白头发的老太,一位是中年妇女。该妇女半个身体出现在屏幕中,她注意到遗失在柜台上的信封,先是用手指挑开封口,发现了里面的钱,然后迅速用背包将信封压在下面。 9时15分许,由于老太填错了取款单,储蓄员又将单据还给了老太,老太回头还和排在她后面的那名妇女说了几句话,又重填了单据。此间,该妇女拿起信封放在包里。她没有等待老太办完业务,就匆匆离开了储蓄所。此时,距李女士回到储蓄所不到15分钟。 民警通过这段录像判断,两人相识,因为老太填错单据时曾咨询过该妇女;但二人关系不够密切,因为整个过程是老太一人在填写取款单。民警寻回失款 民警兵分两路,一路通过录像在附近小区内寻找这两名女士,另外一路通过取款存单的姓名和身份证进行寻找。经过查找,该存单的持有者是老太的女儿孙某,民警找到孙的工作单位,通过孙某确认了该妇女的身份,她是孙某二哥的女朋友王某。知道此事后,孙某的二哥从江源县返回到白山市,找到王某将昧下的钱款取出,然后迅速和警方取得联系,将财物返给警方。15时许,向民警求助4个半小时后,李女士拿回了自己的财物。 据悉,王某已经躲起来了,她非常后悔这样的举动。另据了解,如果确定行为人捡走钱款而拒绝返还,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制裁。李女士和女儿一起把感谢信送给民警本报记者赵云峰 摄 新闻编辑: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