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新身份证不开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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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5:15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报道 读者刘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他在石景山某派出所换领第二代身份证时交20元却没有拿到发票。他说,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人们消费有权索要发票,但为什么派出所拿不出来。 记者询问北京地方税务局12366热线得知,原来派出所属于国家单位,并不是经营单位,所以属于财政收入而非经营收入,所以不用上税,不需提供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该派出所户籍科告诉记者,他们办理新身份证提供免费拍照,只收新身份证工本费20元。派出所虽然没有发票,但每次都会提供“居民身份证收费收据”,这是北京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 记者咨询财会专业人士得知,有些时候收据和发票一样也可做报销凭证。例如,某单位外派员工需要办理个人护照,出入境管理处开出的收据可到单位报销,但具体哪些收据可报销由各单位财会决定。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各派出所换发。他们一直强调并坚持证件收费标准一律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换发证乱收费,对困难群众将适当照顾,按国家有关规定减收或免收证件工本费。具体办理程序是:居民可持本人户口簿、第一代身份证以及制证工本费20元办理申领、换领手续。按照相关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每证工本费40元,办理临时证每证10元。据报道,在北京,低保人员持低保证可以免费换领第二代身份证。 作者:杨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