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贷按放贷时点计利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7:39 潇湘晨报

  本报讯“我在10月29日前签订的房屋贷款合同,为什么仍然按新利率计算利息呢?”昨天,一位长沙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咨询:他正在办理一套商品房的贷款手续,并且合同刚好是在调息前签订的,像他这样的情况,银行为什么在放贷后仍然实行加息以后的利率?

  “在28日下午下发29日起升息的通知时,央行就要求,升息之前已经审批但未放贷款的合同,一律要按照新的利率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交通银行长沙分行理财专家方炜表示
,从购房人来看,与银行签了贷款合同,贷款手续就算完成了。但是,从银行来看,签了贷款手续后,往往要等贷款人办理抵押手续,银行拿到住房他项权证后才会放款。

  据悉,在央行下达调整存贷款利率的前夕,刚刚办好购房贷款手续但还没有放款的贷款人,几乎每家银行都普遍存在。比如,在本次长沙秋季房交会上签订房屋贷款合同,而银行未在加息前放款的市民将不能享受加息前的贷款利率。

  记者 邱 晓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