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温度应不低于16℃ 温度若不够供热费减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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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8:12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为保证广大市民今冬供暖,连日来,我市几家供暖单位正在积极为11月16日的正式供暖做各项准备,其中就包括入户测温的具体事宜。你家的供暖温度是否达标,将有专业设备进行严格测定,若温度不达标,按供热合同的有关规定减收供热费。 城市集中供热期间为当年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时间实行连续供热或日17小时供热。在供热时间内,当室外温度不低于-6℃时,未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用户,卧室、客厅
为了不打扰用户休息和吃饭时间,测温时间定在上午7点至10点,下午定在15点至晚21点之间进行,晚21时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测温申请,测温应将室内所有的门窗关闭。测温点应设在房间对角交叉点,距地面高度1.2—1.5米范围内,测温员应在入户15分钟后开始测温,测温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测温后,测温员如实填写测温记录,并经测温员与用户双方签字,遇有某一方对测温有异议时,应在测温记录上注明,并约定下一次测温的时间,再次测温时,应请供热监督员到场。在供热时间内,用户对室内温度是否达标没有异议或经检测室内温度已经达标但却拒不缴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可停止供热或向法院起诉,用户应按实际采暖天数补缴采暖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对温度不达标的,应向用户承诺解决期限,并退还自用户提出检测之时起到经整改达到质量标准期间的相关热费。 另外,供热单位提醒用户,由于以下两种情况造成的室内温度不达标,供热企业不负责解决。一是由于用户私自改造暖气设备引起的供暖不达标;二是因为供暖设计是按整个单元上下全部供暖设计的,当因楼上或楼下拆片影响到自家供暖时,供热企业也不予解决。(记者李京兰)责任编辑:杨胜武 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