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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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0:24 新闻晨报 |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22号国务院令,公布《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利用世界博览会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规定,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禁止进出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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