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疗废物限期集中处置 无证处置将受重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0:56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28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今后我市66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全部计生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现已建成并正式启用。为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10月31日前,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要停止现有对医疗废物的处置行为;所有医疗废物交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