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陈欠,陈欠……市供暖办:开栓,开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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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1:17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芳芳)11月1日零时就要开栓供暖了,10月30日,记者接到几十位读者的电话,反映同一个问题:几年之前就分户了,今年去交采暖费时,供暖公司要收以前的陈欠,不交陈欠就不收今年的采暖费。不收你的采暖费,也就意味着你今年供不上暖。10月30日,记者就陈欠采暖费问题,再次采访了沈阳市供暖办的有关负责人。 市民吴女士反映:她家住沈河区乐郊路丙级巷2号楼,是2000年分的户,分户后没有陈
朱先生反映:他住皇姑区长江北小区,2000年分的户,分户后一直是自己交,不欠费。分户当年交了一年的陈欠及当年的。可前天去交采暖费时,供暖公司要他再交一年的陈欠。否则,就不收今年的采暖费。 市民樊先生反映:他是沈阳半导体实验厂的,2002年已经买断工龄了。2003年分户时,已经交了一年的陈欠。今年去交采暖费,还让交一年的陈欠。 市民王先生反映:他家住大东区东边城街16号楼,1996—1999年单位(沈阳链条厂)有陈欠采暖费。2000年分户后,他一直按时交采暖费。今年他去惠天供暖三公司交费时,被告知要交一年陈欠,要不今年的也不收。 沈阳市供暖办有关人士答复,沈供暖(2003)17号文规定,供暖公司的这些做法不合理。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他们将进行严格督察。记者电话:888242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