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农民生命的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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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2:14 宁夏日报 | ||||||||
如今,平罗和隆德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25.36万农民再也不用为看不起病而发愁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共济制度试点工作在这两个县开展,使农民真正感受到了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 在平罗县灵沙乡,表明来意的记者刚刚步入西灵村村口,就被村民们团团围住,他们如数家珍地道着合作医疗的诸多好处。村民田生平动情地说:“是合作医疗救了我全家呀。
农民能够享受到医疗待遇,受惠于我区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试点工作。去年9月,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隆德和平罗县被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工作县。自治区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有关意见,制定了《宁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原则,对组织、管理、筹资、监督等项工作做了具体要求。从此时起,中央财政对我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自治区和县两级政府的财政补助比例为8∶2,自治区与川区县两级政府的财政补助比例为6∶4。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缴纳合作医疗资金10元。试点县还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隆德县将农民个人交纳的10元合作医疗资金用于个人账户,其余20元用于大病统筹。平罗县将个人交纳的10元钱,其中5元用于个人体检,5元用于大病统筹。隆德县和平罗县分别确定医疗住院报销的起付线为200元和300元,报销最高限额分别为2000元和400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启动以来,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已经凸现。农民看病可以享受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偿,因此大大增强了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有效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在隆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记者看到,这里每天都有10多位农民来报销医药费,杨河乡红旗村村民杨杰恩还特地写来感谢信。杨杰恩今年4月不幸患上胆脂瘤,花去2万多元医药费,花光了全部积蓄。当隆德县合作医疗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将按比例报销的2000元送到他的手中时,杨杰恩热泪盈眶,连声感谢党的政策好。截至目前,两县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993.96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53027人次直接受益,报销总金额达376万元,其中住院报销5251人次,报销金额307万元。目前,两试点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参保率已达80%。(本报记者白景辉高莉)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