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部门严打涉电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1: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颁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窃电和破坏电力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这一意见的出台,将对我省打击窃电和破坏电力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改善供用电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意见》明确规定,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等8种行为是窃电,并明确
了窃电量和窃电金额的计算方法。《意见》还把非法拆卸电力设备等六种行为确定为破坏电力设备,并对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如何定罪等进行了清晰的界定。《意见》同时还规定,对传授窃电方法,非法制造、销售窃电设施和收购电力设施的行为将依《刑法》进行处罚。《意见》还要求全省司法机关和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的发生

  (葛成龙 李林 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