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严打涉电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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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1: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颁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窃电和破坏电力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这一意见的出台,将对我省打击窃电和破坏电力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改善供用电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意见》明确规定,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等8种行为是窃电,并明确
(葛成龙 李林 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