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婚检率急剧下降 巫山婚检率仅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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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3:0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静)2003年城镇婚前医学检查率,巫山县仅有0.2%%。新《婚姻法》实施3年来,我市婚检率急剧下降。昨天,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报告建议出台政策鼓励市民婚检。 婚检率急剧下降
新的《婚姻法》以及相应配套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3年来,最打动人的潜台词就是“人性化”。结婚、离婚无须单位、街道“点头”,婚前医学检查不作强迫要求。 但据我市有关监测统计报表反映,自《婚姻法》颁布实施(2001年4月28日)以后,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城镇由2000年的86.6%%迅速下降到2003年的64.9%%,农村由2000年的45.2%%下降到2003年的34%%。并且城镇下降速度快于农村,渝中区、江北区、大渡口区三个主城区2000年的婚前医学检查率均为100%%,到2003年则分别为52.16%%、68.8%%、47.32%%。沙坪坝区、北碚区、垫江县、酉阳县、开县等5个区县甚至没有资料显示本地区的婚前医学检查状况。 忽视婚检后果堪忧 市统计局的调查报告称,婚前医学检查率普遍急剧下降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卫生部统计,2001年,全国实际参加婚检人数879万人,检查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4万人,其中性传播疾病患者2万余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病人84人,精神病患者1.5万余人。这些疾病,《婚姻法》都不允许或规定应暂缓结婚、不宜生育。 建议鼓励市民婚检 调查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应制定鼓励婚前医学检查的相关政策,卫生等相关部门应细化本地区婚姻登记办法,规范婚前医学检查的具体措施,唤醒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