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3:17 济南时报

  时报10月31日讯(记者李夫杰)“学校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健身设施向社会开放”,“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应当对公众晨练和晚练活动免费开放”,这是即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里对全民体育健身的几项新规定。

  今年9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以下简
称《条例》),是继《山东省体育条例》、《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之后,我省制定出台的第三个地方性体育法规。《条例》共五章41条,对公共体育建设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全民体育健身的组织、开展和管理,都做了全面的规定。除了开头提到的几项规定以外,《条例》中值得注意的还有以下几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规划设计方案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规划行政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每年五月为我省全民体育健身月等。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