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角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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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3:18 京华时报 | ||||||||
作者: 马龙生来源: 新闻主体:北京市律师协会正在筹备建立专门的执业监督机构和律师诚信评审机构,全面开展对律师执业状况的监督和评判。 人们对行业协会职能的理解,一般都限于“维护行业利益,树立行业形象”等方面。
笔者觉得,理想的律师协会应该是这样的:协会应在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制定自己的章程,律师可根据自己对章程的理解自由入会;律师协会不是行政管理的延伸,而要从市场的角度,打造自己的整体品牌形象,入会律师严格自律,并有权利享受来自协会的维权帮助;协会管理者要由律师大会公选产生,是真正意义上“自我管理,自愿加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式的联盟。如此这般,“入会律师”就有了不一样的身价,律师协会的“雪球”也能越滚越大。 从市场的角度发挥作用,适用的并不只是律师业,完全可以延伸到其他行业。作为从业者自己的组织,行业协会都应该遵循这样的职能宗旨:用“绑在一起”的力量,向行业中的不守规矩者宣战;用打造品牌的方式,进行市场扩张;在市场扩张的同时,间接地对政府的行业管理进行有效补充。行业协会如能从市场的角度发挥作用,其“作为空间”肯定会更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