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维护生态正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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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3:18 京华时报 | ||||||||
作者: 张贵峰来源: 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国家环保局官员日前透露,我国拟加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政府应运用市场手段让社会各阶层之间进行生态补偿,富裕人群消费的环境多,应作出更多的补偿。如城市生活污水收费,用水多的应加倍付费,特困户在生存用水范围内应给予补贴;占用空间大的高档住宅、排气量大的汽车应该多付费。
政府运用税收杠杆,通过加征环境补偿税费调整社会各群体的生态利益责任,无疑值得肯定。但对此,也有人不乏担忧:增加税收真能抑制各种损害环境的不良生活方式吗?购买污染权式的补偿机制,是否会产生一种负效应:有钱就意味着有更多危害生态的权力? 应该说,这些担心不无道理。我们必须回答这样一个严峻的问题:除政策层面的措施之外,还应该拿什么来捍卫生态正义,或者说长效的环境保护究竟靠什么来维系?笔者的看法是,除了我们树立环境伦理观念,并在此基础上调整、纠正我们长期以来建立在对生态正义缺乏责任感基础上的生活方式外,不会有其他出路。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以破除人类中心主义为特点的环境伦理观,日益成为主流的环保理论。这一理论认为,生态环境的整体利益是高于人类作为其子系统利益的更高利益,因此,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均衡持续的存在,是评判社会发展、生活方式的最终标准。 无论是大量排污的生产方式,还是住占用空间大的高档住宅、开排气量大的汽车等生活方式,都不符合生态整体利益,是生态非正义的,因此对其要求补偿是必然的。但这显然又并非最终目的,因为从根本上讲,任何对生态的破坏都不可能简单地用金钱弥补回来。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不改变这一切背后的以蹂躏自然环境为代价的生产、生活方式,那么包括人类利益在内的生态利益就无法得到真正的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