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难处”与“短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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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3:18 京华时报 | ||||||||
作者: 高君波来源: 新闻主体:据《法制晚报》报道,最近,中央国家机关招收公务员限制户口的做法引起了媒体的质疑。对此,人事部有关人士表示,中央机关有的部委招考人数较多,如果全部把户口放开,全部招考非北京人员,将会给部委本身造成巨大的压力,带来住房、配偶进北京、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所以用人单位做了一些适当的限制。
把公务员到岗后的一些“难处”作为一些单位对报考者实行户口限制的理由,这种理由听起来有些别扭。 人们不会忘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人一旦成为“单位人”,其住房、医疗甚至家属就业、子女上学等几乎所有的个人问题都要由单位来“扛”。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人才主体意识的增强,人才的流动早已是司空见惯。流动的人才多是“单枪匹马闯天下”———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除了与单位签订一纸劳动合同外,根本不可能再奢望分配住房、配偶调动等相关的“福利待遇”。另外,企事业单位社会职能的逐步弱化,也使本来承担很多社会职能的单位轻装上阵。 可现在,一些单位在招收公务员时,还是把“住房、配偶进北京、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当成一个问题拿出来谈,这不但难以服人,还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这些单位在福利制度方面的“短处”。 近几年,报考公务员的人数不断攀升,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公务员对年轻人的巨大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当然有来自福利待遇方面的因素:一些单位的公务员可以用较低的“房改价格”买到大大低于市值的“房改房”;一些单位可以为公务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一些单位的公务员如想到民营企业工作,可以“带薪3年”,拿双份薪水…… 给予公务员相应的福利待遇,对于稳定公务员队伍来说是应当而且必要的。但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住房、配偶进京、子女入学”等问题通过社会保障手段完全可以解决。一些单位仍对公务员的福利“大包大揽”,就显得不合时宜了。用人单位的“难处”要通过市场去解决,这些单位的“短处”则应尽快修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