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承担责任六旬大妈白摔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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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5:18 山西晚报 | ||||||||
本报10月31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马秀凤)本报10月27日刊登了《六旬大妈摔进快运公司下水井》一文,并于次日作了追踪报道。时至今日,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中铁快运公司太原分公司以不是最终责任承担人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难道大妈那一跤白摔了?对此,刘大妈的儿子表示,那一摔导致大妈肋骨骨折、膝盖内侧韧带拉伤,可对方一直不肯承担责任,所以他将通过法律程序来替母亲讨个说法。
中铁快运公司的高主任认为,事情是发生在公司大厅内,但并不是公司在施工。事发后,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去看望了伤者,而有关责任不应该由中铁快运公司承担。 记者辗转了解到,当天的施工人员是为火车站行李房施工。行李房的董主任称,事发当日,行李房因暖气漏水,确实曾经派施工人员去快运公司检修过,但未听说刘大妈受伤一事。她认为行李房不该对此承担责任。 鉴于这种状况,刘大妈的儿子决定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