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修井盖可罚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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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5:22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马薇)目前,本报征集的40余条井盖防盗金点子正在评选中,可令人担忧的是沈城井盖还在以每天15个左右的速度丢失。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市政管理中心了解到,井盖权属单位若对报修通知不执行,且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承担民事责任外,最高可罚款两万元。 沈阳市市政管理中心原宏科长介绍,目前沈阳市管道路上井盖丢失后填补情况较好,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沈阳市已颁布实施《沈阳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特别对井盖修复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一旦发生井盖丢失、损坏,井盖权属单位必须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补装更换或维修。井盖权属单位对报修通知不执行且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承担民事责任外,最高可罚款两万元。 《防盗“金点子”可以换钱花》接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