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娱乐场所今起分4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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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5:46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朱格萱)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了解到,从今日开始,该部门将在全省娱乐服务场所中建立行业协会,依据娱乐服务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格局、设备、从业人员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将娱乐服务场所分成4个等级进行管理。一级场所免检,二级场所每月抽检一次,三级场所每月抽检两次,不合格场所每周查两次。连续两年未达标场所,将予以取缔。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取消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的审核审批,娱乐服务场所在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显现出新的问题。部分娱乐场所法人代表法制观念淡薄,以为公安机关不审批就是不参与管理,将一些违法行为公开化、表面化,提出“歌厅没有陪侍、电子游艺厅没有赌博机就无法经营”的荒谬论调。 为了还全省娱乐服务场所一个健康发展的空间,今年年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以锦州为试点,开展了创建安全文明场所活动和行业协会建设。通过对娱乐服务场所实行等级评定、分级管理、动态升降、行业自治等管理手段,全面强化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经过试点,锦州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2004年1到9月,发生在娱乐场所的刑事、治安案件共计349起,比去年同期的653起减少304起,同比下降46.5%,治安秩序、经营秩序明显提升,成为全省历史上鲜见的“零举报”城市。 根据锦州的试点经验,从现在开始,在省公安厅的统一组织下,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等级管理、行业自治的制度将在全省各市全面实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