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调高诊疗费不再单收挂号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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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6:17 都市快报 | ||||||||
据新华社10月29日,上海市物价、卫生、医保等部门联合宣布:从11月1日起全面调整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门急诊诊疗费(含挂号费),希望运用经济手段,调整医院收费结构,适当拉开各级各类医院的收费差距。 过去,为了体现医生技术劳务的价值,上海市民看病挂号需要支付两笔费用:挂号费和门急诊诊疗费。11月1日起,上海实行挂号费和门急诊诊疗费合并为一。
和原来的收费相比,普通门诊中,区县级医疗机构从8.5元调整为10元,市级医疗机构从10.5元调整为14元。 急诊诊疗费中,区县级医疗机构从9元调整为10元,市级医疗机构从11元增加到14元。 专家门诊诊疗费中,区县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从10元增加到14元,正主任医师从12元增加到17元;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从11元增加到17元,正主任医师从13元增加到20元。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