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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标诈骗案终落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6:21 齐鲁晚报

  据《北京晨报》报道广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胡志标的妻子林莹作出二审判决,由一审判处的有期徒刑11年改为4年。据了解,此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将一审判处胡志标本人的20年有期徒刑改为8年。至此,这宗持续四年之久的“爱多案”终于尘埃落定。

  胡志标是原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6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胡志标犯票据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5万元
。胡志标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院认为一审对胡志标定罪正确,但量刑偏重,最后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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