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今起缴费通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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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7:13 重庆商报 | ||||||||
本报记者邓方华聂飞今晨1:00报道今晨零点起,在我市4000多公里的收费公路各收费站,一度享有免费通行特权的渝O牌照车、救护车、邮政车等车辆须交费后才可通行。为维护秩序,市公安、交通两部门特地在各收费站增派了两名执法人员。 今晨0:35,记者在成渝高速公路二郎收费站出口看到,一辆牌照为渝OA5097小轿车出站时,驾驶员主动按照收费站电子显示屏显示金额,交纳了10元通行费。这是记者目击的第
据市交委有关人士介绍,国务院颁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此《条例》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除此以外的所有车辆都不在免费之列。 而我市历来享受免费通行的除上述车辆外,还有渝O牌照车、救护车和邮政车,共4288辆。仅据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统计,今年1至10月,这三类车在高速公路上的免费金额就达3100多万元。如果加上其它高等级公路的免费金额,额度将会更大。 据悉,我市根据《条例》精神,已制定出《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草案)》(下称“办法”)。由于“办法”正式出台还需要一个过程,为与该条例同步实施,于今日0:00起正式取消了上述三类车免费通行的政策。另据市交委透露,我市部分救护车和邮政车免费通行政策将享受到年底。 截至记者发稿,据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营运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已有13辆被取消免费通行的特种车分别在二郎、人和、垫江等收费站主动交费通行,各收费站秩序正常。(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