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3日内提供法律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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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7:4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日前,芙蓉区司法局下发通知,要求各街道、乡及所辖法律援助站充分运用法律援助手段,帮助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局设立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心,还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农民工到该区各街道(乡)法律援助站申请法律援助的,各站在审查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和相关证据材料后,报区援助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3日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作者:广军 焕清 大岳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