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怎么管?主管部门指导监督遭遇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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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7:52 法制日报 | ||||||||
政府应该怎么管?主管部门指导监督遭遇障碍 本报记者 陈晓英 和业主关系最密切的居委会不懂政策
“居委会说他们不了解政策,不肯协助业主成立业委会。”在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一位业主正在反映情况。 “你让居委会主任来我这儿一趟,我跟他碰碰头说说。”办公室主任助理李建民一边耐心地解答这位业主的问题,一边手不停地接着业主、物业公司打来的咨询电话。 这个开发区有21个居民小区,300万平方米,现在住户将近两万人。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当于北京各区县的“小区办”,李建民负责指导和监督21个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业主委员会选举和备案等工作。 “不论是居委会、业主还是我们‘小区办’,对业委会这一新生事物都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居委会手头上没有文件的来源,工作人员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对相关法规政策知之甚少。”李建民对记者解释道,“但是,不懂并不是不参与的理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要逐步学习相关政策,真正起到指导的作用。” 指导监督的度怎么把握 由于开发区小区数量相比其他各区县要少得多,再加上开发区政策优惠等得天独厚的优势,李建民负责21个小区的工作游刃有余。从一开始成立筹备组到验票,李建民都能一直参与,亲自开会指导,关注全过程。 “每个小区该贴的公告有没有贴,我都亲自去看。从这个小区出来,蹿入另一个小区,快得很。”说到这儿,李建民严肃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北京市其他‘小区办’根本就不可能坐下来讨论一个小区的具体事情,光接电话就接不过来。”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美丽园就是典型的例子。庞大的小区和主管部门人手的匮乏成为一个尖锐的矛盾,业主们形象地比喻为“七八处起火,只有两三辆救火车”。 曾经参与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的社科院教授孙宪忠坦承:“政府角色如何界定在立法时争议很大,至今没有很好解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说:“选举发生障碍,仅仅在业主层面是无法解决的,这时政府应该站出来。该保护时缺位,该指导监督时错位,这只能说明政府的定位停留在管理未转向服务。” 备案当成审批政府对家务事插手太多 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都要到李建民这儿备案。“对业主来说,备案就是告知政府业委会成立了。对我们来说,既然是备案,就按程序走。我收集材料,看符不符合法律法规,写上‘拟同意’意见交给领导,领导同意就归档了。这就是一个审批的过程。不给备案就是有不合法的地方,通过备案起指导作用。” 把备案当成审批是大多数“小区办”工作人员的思路。房产维权专家孟宪生律师认为,备案作为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程序合法就行了。行政机关本位思想严重,家长作风,其实审批是不需要的。“家务事”,政府不应插手。 对于许多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遭遇“小区办”刁难的问题,维权专家刘宏诚认为,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很可能会继续遇到来自不同方面的阻力,但业主要敢于维护法律赋予自己的合法权利,业主大会自召开那天起即可开始工作,备案如果10天内没有收到书面反对意见可以认为“小区办”已经默认,对那些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人要敢于说“不”。必要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完成业主大会的备案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