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保障与设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8:10 每日新报

  每日新说老宋

  飞机上用手机至少拘留1天;偷窥偷拍他人隐私至少拘留5天;养宠物扰民者,罚;发黄段子者,罚;噪音扰民者,罚;携带仿真手枪者,罚……治安管理处罚法长达113条的草案文本一经公布,公众就感叹它管得“太宽”了。“太宽”之叹缘于它对公众生活无微不至的规范和维护,当然更缘于它对少数不法分子“无微不至”的约束和震慑。

  “管得宽”系形势使然,因为十几年来新出现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大量增加,一些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必然要在新法中有所体现。比如,养宠物扰民问题,在十几年前还不普遍,即便出现了人们也不以为意,而像“黑网吧”、“黄短信”、“足球流氓”等问题最近几年才出现并日益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管得宽”不仅体现在对新增违法行为的处治上,还体现在处罚种类的增加上。面对纷繁复杂、形式多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现行的警告、罚款、拘留三种处罚方式已无法适应当前和今后治安管理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增加公安机关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手段,以填补法律“空白”。

  草案还引来一叹,那就是在防止警察滥用职权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制定了多款条文,对法定原则、执法程序、听证制度、回避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被舆论形容为为警察滥用职权设障。这充分体现了法律不仅管一般意义上的坏人,而且也依法约束“管人”的人,这为防止法律滑向“恶法”设置了强有力的保障。

  公权与私权的和谐是法治的文明的公民社会的辩证之道。为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行为,就要依据变化了的形势,提供切实的法律手段,调整与强化公权;而为了充分尊重和保障私权,防止公权的滥用和恶性膨胀,就要对公权进行法制上的规范和约束。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在这两方面着力,是进步也是应有之义。

  链接 23版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