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剧院广场昨更名辽沈晚报文化广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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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8:21 辽沈晚报 | ||||||||
辽宁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姜凤羽和省文化厅副厅长刘文艳为“辽沈晚报文化广场”揭匾;辽沈晚报与辽宁大剧院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书 本报讯 昨日,沈城市民重要的文化活动场所——辽宁大剧院广场正式更名为“辽沈晚报文化广场”。此举成为媒体与文化企业强强联合的又一典范。
昨日上午,辽宁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姜凤羽、省文化厅副厅长刘文艳共同为“辽沈晚报文化广场”揭匾,辽沈晚报社、辽宁大剧院负责人签署了合作协议。 签字仪式上,辽沈晚报社社长赵建平和辽宁大剧院李长青总经理共同表达了圆满合作后的喜悦心情,他们认为,以双方文化媒体的公信度,此次合作必将带来相互的经济共赢,特别是沈城人民文化生活将更加丰富多采。 一直致力于最大限度为读者服务的辽沈晚报将在提供最好新闻的同时,为广大读者全力打造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场所,从而更好地传播文化、丰富城市广场的服务功能、丰富广大读者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前,辽沈晚报已在这个地处市府繁华地段的广场成功举办了一次车展和一次集体婚礼。签字仪式结束后,“看《梦想中国》、读辽沈晚报”大型活动在“辽沈晚报文化广场”举行了幸运读者抽奖仪式。 更名后的“辽沈晚报文化广场”将迎来一个又一个新颖别致的文化活动。雅俗共赏的文艺晚会、充满异域风情的街舞表演、露天电影(录像)、小型房展、各种健身活动、群众参与的趣味游戏……茶余饭后,人们又将多了一个好去处。辽沈晚报服务读者、回报社会的义举,将为人们带来开心的笑声。 辽宁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姜凤羽在接受电视记者采访时表示,辽沈晚报是辽宁日报报业集团的子报,具有强势媒体的优势;辽宁大剧院是演出单位的优势企业。这种两个文化媒体的合作、强强联合,在省内又是首开先河。相信此次合作,对两个文化媒体的发展、对沈城市民不断提升文化消费档次,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定能实现“双赢”。 今年6月10日,辽沈晚报经过市场运作,成功地将“辽东半岛号”列车更名为“辽沈晚报号”,开创了东北地区以新闻媒体冠名列车的先例。此次将广场冠名,辽沈晚报又开先河。(记者葛红霞) | ||||||||